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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本报讯 1月6日,我县召开专题会议,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了解,此次治理范围包括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治理内容一是单位吃空饷,即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二是个人吃空饷,即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集中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和单位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三个阶段进行。旨在通过整治,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严肃编制、财政、组织人事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行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丁格要求,一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要求上来;二要突出集中治理重点,巩固扩大整治成果,对照省市政府《通知》精神,规范认定“吃空饷”情形,修改完善相关政策,严肃查处违纪问题,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确保时间进度,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丁格强调,集中治理“吃空饷”工作时间紧、责任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措施,协调配合,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认认真真抓好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承担和履行主体责任,保证治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和按期完成。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希平主持会议并要求,各单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大的决心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吃空饷”工作,要振奋精神,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县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