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针对在居民住宅楼内从事餐饮等经营性行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度出发,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整治“四风”要求,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立即行动,采取五项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顿居民住宅楼内餐饮等经营性行为行动。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张建波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绛县开展集中整顿居民住宅楼内餐饮等经营行为工作领导组,制定下发了《整顿方案》,对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全面排查,强力整治。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县政府组织故绛镇、社区办、食药局、住建局、工商局、公安消防等单位,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排查。对全县17家居民住宅楼下门面房饭店、9家居民住宅临街门面房饭店、1家城中村居民住宅内经营行为纳入了监管范围。
三明确重点,强化措施。集中整治从经营许可、消防安全、使用燃气液化气罐和电器及相关设施安全、噪音扰民违规排烟排污和处理餐厨废弃物、社会治安等五个方面展开,对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检查验收,统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两家被依法取缔。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和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等活动,组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走上街头,通过设置展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咨询答疑解惑等形式,积极开展集中整顿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了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查,机制长效。县政府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奖罚分明。针对发现的问题,采用现场办公、现场交办等方式,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实行跟踪督查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张 峰 吴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