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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节前检查 确保食品安全
食药局在行动

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问题食品多发时段。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元月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的超市、饭店、农贸市场、小食品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紧锣密鼓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动员部署——节前检查之充分准备

为了全县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县委书记、县长卫再学做出具体要求,分管副县长张建波深入县食药局专门部署,食药局局长吴慎海向执法工作人员反复强调节前检查的重要性。食药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县工作实际,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检查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确保节前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八查八看”——节前检查之有效方法

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八查八看”的方法,确保检查效果。一是查证照,看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要求悬挂,是否有超范围的经营行为;二是查环境,看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及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三是查陈列,看经营场所及仓库物品陈列是否合理;四是查制度,看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制定到位并悬挂张贴;五是查人员,看营业人员是否佩戴健康证明上岗;六是查台账,看是否有进货票据、销货登记等台账;七是查标识,看食品标识内容是否虚假;八是查实物,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产品。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县食药局的执法人员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保证了检查的全面有效,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予纠正,并下达整改意见书。

“四项措施”——节前检查之重要手段

在节前检查中,食药局采取了四项有力措施:一是落实“两项制度”,确保进货渠道清晰。围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门店、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开展经营者进货验货和查验记录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对食品批发经营者,强化了进货查验记录和批发记录的落实;对所有食品经营店,要求保存好进货单据,落实其主体责任。二是严厉实施打击,治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集中执法力量,围绕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在执法期间,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三是全面追根溯源,切实摸清食品供销链条。按照网络化监管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经营者所销售的食品,分类别分品牌,对每个食品记录其层层供货代理商,直至源头生产企业,形成完整的食品供销链条。对生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梳理出本辖区内的供销链条和经营、运输渠道,全方位掌握该食品的供货商、零售商以及其物流运输情况。四是突出特殊时段,不断加强市场巡查监管。结合春节时段人员聚餐多、食品消费量大的特点,不间断地派出巡查人员,突出集贸市场、超市等食品流通量大的企业,围绕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火锅食品、民俗特产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流通安全。

政府副县长张建波(左二)在福恒超市检查节前食品安全 康保平 摄

“年夜饭”——节前检查之重中之重

此次节前专项检查,突出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将餐饮单位作为重点中的重点,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加工间及库房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及原材料;大型餐饮单位及“年夜饭”接待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善;食品的采购、供应、贮存等是否索证索票、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经检查,全县的餐饮单位整体情况较往年有明显提高,对检查中发现的少数餐饮单位存在的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不齐全,留样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一个多月来,食药局监管执法人员对全县食品的生产、流通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市场主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彻底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先后检查超市、商店等食品经营单位1502家次,餐饮单位453家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2家次,查扣过期不合格食品45类2300公斤,下发整改通知1028份,查办案件28件,罚没款3.2万元。通过节前大检查,食药局及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标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尽心协力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张峰 吴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