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节 工会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
为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普遍性和先进性结合起来,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注重一手抓职工群众的学习教育,一手抓选树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从1995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以下简称“双十佳”)的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办法》的规定,推荐评选候选单位和个人必须得到本单位职工认可,经社会公示、上级党委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宣教部或全国铁路、民航、金融工会宣教(组宣)部择优推荐,经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资格审查、公示投票、评委评选等程序后,报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核同意后,授予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荣誉称号,其余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3年6月,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书记处第159次会议通过决议,凡今后获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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