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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专项整治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县政府召开的专项会议上获悉,根据运城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全县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县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43天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重点整治领域有:1.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2.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非融资担保机构、典当、理财咨询、房地产中介、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信用中介机构;3.股权投资、保险代理、电子商务、高科技开发等资金密集型行业;4.各类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5.本地其他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6.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企业,外地高风险企业在本地所设立的分支机构;7.大型超市(专卖)以及其他非法集资领域。

重点排查内容有:1.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私立账户、账外经营等行为;2.是否存在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的业务等行为;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行为;4.是否存在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