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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二届绛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协
第十二届绛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4月9日政协第十二届绛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绛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李服役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绛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并对常务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议认为,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特点鲜明、实事求是,对今年工作的安排重点突出、切实可行,要求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