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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绛县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4月10日绛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所作的《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 ,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水平,为推进法治绛县建设,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