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国保单位长春观文物被盗案告破
我县陈村镇东荆下村的长春观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以来,长春观发生多起文物被盗案。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县公安局近日成功破获长春观文物被盗案件,被盗的两块清代献殿木雕花板被追回,4名犯罪嫌疑人被拘留。
长春观始建于元延七年(1320年),自南向北原有戏台、献殿、玉皇殿、混元宝殿,有配殿、廊房,现仅存献殿、混元宝殿、配殿、东廊房,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2月28日晚和3月4日晚,长春观连续发生两起清代献殿木雕花板被盗案。3月30日,该案被山西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民警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4月上旬,在运城市公安局配合下,民警在绛县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李某某、贾某抓获,在夏县将购赃的侯某抓获,犯罪嫌疑人纪某在逃,目前已网上追逃。
经查,犯罪嫌疑人贾某某、李某某、纪某3人经过长时间预谋,事先踩点,准备好钢锯、铁钳等作案工具,于2月28日晚驾驶面包车窜至长春观,盗窃献殿上北边的木刻花板。3月4日晚,贾某某、李某某、纪某以同样的作案手法盗窃长春观献殿上南边的木刻花板,得手后连夜运回贾某某家藏匿。随后,贾某某伙同其儿子贾某驾驶面包车将盗窃的其中一块木刻花板销赃给夏县的侯某,得赃款3000元。
4月3日晚,贾某某、李某某驾驶面包车窜至我县故绛镇上高池村明朝圣母殿盗窃四扇软门,返回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贾某某、李某某、贾某、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任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