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费尽周折的异地离婚案在绛县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努力下,云散日出,妥善解决,赢得好评。
原籍我县卫庄村的贾某燕,2005年经人介绍改嫁到垣曲县古城镇刘某,婚后没有子女,感情淡漠。终因家务琐事发展到吵架怄气的地步,刘某一气之下外出打工,多年未归,留下贾某独守空房。贾某试图叫回丈夫,重修旧好。但刘某吃了秤砣铁了心,执意分居。看来感情确已破裂,日子没法过了,贾某将丈夫告到垣曲县法院,要求离婚。然而,法院以两条理由拒绝立案:一是贾某手头没有结婚证;二是被告不在家,诉讼传票无法送达。贾某托亲攀友,跑了好多腿,找了好多熟人,未能如愿。她觉得生活对她把所有的大门都关闭了,心灰意冷,万念俱灭。
在走投无路之际,有人提示她找法律援助中心试试。贾某抱着一丝希望,于年前来到绛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负责人李俊梅了解她的情况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便将此案转给磨里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李晓伟代理诉讼。李晓伟接案后,多次翻山越岭,驱车垣曲,调查取证。鉴于贾某无结婚手续,他便和受援人一道到垣曲民政局调取了受援人的结婚档案,复制了所需资料。接着,又辗转来到刘某村里,与刘某父母敞开心扉,促膝谈心。当确认刘某外出数年,一直与家里断绝音讯后,又找到该村村委主任,让出具一份刘某长期外出打工下路不明的证明。但因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对方起初坚决不出。后经不住李晓伟的苦口婆心,软磨硬泡,村委主任虽松了口,却又提出贾某与刘某婚姻期间有向村里人借的款,几年来一直没有还。开证明可以,但必须两案一并解决。李晓伟在做通贾某思想工作、贾某同意还款的基础上,拿到证明,总算到法院立了案。经法庭调查审理,最终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判决后的近日,李晓伟和贾某一块来到垣曲,将一万元欠款送到债权人手中。债权人拿到钱后,激动地拉着李晓伟的手说:"谢谢,要不是你,我这一万块钱可能就永远也要不回来了。"最感欣慰的还是贾某,她对绛县法援中心负责人李俊梅说:"多亏你们排难克阻,出手援助,不然,我至今还在告状无门的泥潭里陷着。"
张志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