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例建筑商拖欠40名农民工50万元工资的案件,经过绛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不懈努力,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3月,河南省的民工师某等40人在老乡刘某的带领下,前往山西省绛县陈村镇的建筑工地做工。谁知,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因为包工头汪某未向刘某结算工程款,导致刘某以工程款没有结算为由拒不支付40名农民工50万元工资。师某等人在与包工头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多次前往陈村镇政府、绛县信访局、运城市信访局、山西省信访局和绛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这些部门虽较重视,但因包工头躲避不见,致使师某等40人工资一直悬而未决。师某等人情绪十分激动,近日纠集起来,到镇、县政府静坐示威。绛县法律援助中心闻讯此事后,责成陈村镇司法所牵头办理。司法所所长常保平接案后,当即将这40名农民工召集一起,座谈讨论,了解情况。在安抚劝导、打消其火气的基础上,根据包工头采用躲、逃、推等方式避而不见的情况,提出由劳动争议仲裁解决的方案。于是,常代40名农民工起草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提交于绛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以图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给包工头施加压力,逼包工头出面解决。果然,绛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下发法律文书后,包工头乖乖来到仲裁委。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陈村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一起,开诚布公,深入浅出地向其讲解了中央及地方对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规定、《合同法》的威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以及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严重后果,使发包方和承包人认识到错误,有了悔改意识。仲裁委审时度势,趁热打铁,与之签订了《调解协议》:40名农民工谅解了包工头资金周转困难的苦楚,同意用汪某建设好的5间临街门面房作价50万元抵清所欠工资。双方签字,握手言欢。
《调解协议》履行后,建筑商与农民工代表不约而同地找到绛县法律援助中心,前者说:"为这些农民工,你们能做到这份儿上,我服了,身上的包袱也彻底卸下了"。后者说:"你们想农民工所想,解农民工所难,真是咱农民工的坚强靠山!"
张志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