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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对依法滞留机动车的申领公告

近年来,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滞留的交通肇事机动车和交通违法机动车因长期无人认领,部分机动车存在严重的损毁隐患。为有效进行财产保护,及时对所扣车辆予以处理,现公告如下:

另:有部分车辆识别号码不清晰,请车主来我队辨认。

自公告之日起,车主在2015年8月27日之前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申领手续。逾期未申领的,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部分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