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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农民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一、什么是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二、投保范围:绛县所有参合农民。

保险费:每人每年交费10元。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意外身故10000元(包括致残金)。

赔付范围:凡在参合基础上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的,在有效期间内,如果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按规定补偿后,再将住院期间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后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二次赔付,最高赔付医疗费用5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身故的,每人最高赔付10000元,残疾金按照伤残规定比例赔付。

六、2015典型案例:

1、横水镇崔村李某、梁某母女二人于2015年2月11日在家因煤气中毒身故,我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20000元。

2、南樊北柳村尚某、王某夫妻二人于2015年4月11日在山西省省道230线57公里+2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身故,我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计20000元。

3、么里回马岭村民刘某于2015年2月8日在山西省沁东线66公里处乘坐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受伤后住院治疗,我公司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元。

4、陈村郭家庄冯某于2015年3月1 1日在家摔伤造成股骨骨折后住院治疗,我公司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5000元。(意外保险规定由中国人寿保险绛县支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农合 0359-6525356

意外保险 0359-669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