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已经延伸到基层,落实到班组,实践在职工中,为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和重要的贡献,一大批学习型企业正在成长,一大批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创争"活动发挥了吸引职工、培育职工、凝聚职工的作用,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广泛认可和欢迎,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赞扬,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知名品牌。
(三)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
中国工会十五大结束后,胡锦涛同志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工会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谈时提出,"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把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这一重要思想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指明了方向,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的重要指导厅针。2008年12月30日中华全同总工会第十五届二次执委会议通过《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决议》。《决议》指出了深刻认识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战略意义,提出了牢牢把握工会"大学校"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和完善工会"大学校"建设的制度机制。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二次执委会议通过的《决议》精神,2009年3月4日印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意见》,第一次提出了大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民主法律、科学文化、技术技能、健康安全和社会文明六项素质,明确提出了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九项实践活动,并提出了努力建设一批工会系统职工素质教育基地等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保障机制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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