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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广告法》 切实规范广告市场秩序
——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杨俊生
就新《广告法》颁布实施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对现行广告法中诸多不足进行了补充与完善,内容更趋人文关怀,监管也愈加严厉,史称中国最严之广告法。新旧《广告法》交替历时21年,本次革新和突破集中体现在哪里?有哪些监管强化和范围调整?近日记者对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杨俊生进行了采访。

绛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俊生

记者:新《广告法》据称为我国历史上最严广告法,请问杨局长,这个"严"字体现在哪些方面?

杨俊生: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法律条文从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修改内容包括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多个方面。但总归起来,这次修法突出了一个"严"字,真可谓我国历史上最严《广告法》。这个"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广告准则的针对性更强了。过去广告法针对7种特殊商品和服务制定了专门的广告内容准则,新法增加到了17种,针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17种与人民群众的消费、生活、健康密切相关,并且在广告实践中违法广告率较高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进行了大幅度的补充和完善。

二是虚假广告的规范更严了。新法将内容虚假和引人误解、误导消费者的,均定性为虚假广告,也列举了4种虚假广告的典型情形,赋予了消费者对虚假广告的社会监督权。

三是法律惩罚的力度更大了。新法规定罚款金额有大幅提高,比如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发布的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5倍,现在处罚3到5倍,还有的广告费用难以计算的,起点罚款金额20万,最高可以罚款200万。同时,新法还增加了吊销执照、证照、信用约束和行业禁入方面的规定,提高了违法单位、个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另外,新法55条还增加了虚假广告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记者:新法除了"严"的一面,还有那些特点?

杨俊生:对社会和广大民众则彰显关爱是新法的另一个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增保健品内容——保健食品非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二是新增母乳代用品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三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较现行广告法而言互联网一个新生事物,在现行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针对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也必须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继续接受的方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广告违法而不予制止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停止相关业务。但是互联网的广告形态很多,技术比较复杂,具体问题在广告法这样一部法律里不可能规定的很细,之后还会专门出台一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这也在新广告法里有所体现。

四是新增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完整真实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五是增加公益广告相关内容——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现在大家在媒体上能感受到公益广告。这次把它写到法律里,作为一种法定的职责要发布,要承担发布公益广告的责任。

六是新增教育培训内容,不得对升学/考试/获得证书/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七是农作物种子(种植养殖类)——对产品的描述细则功效经济效益等作出了细致规定。(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不得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不得有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组织机构或个人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八是增加了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九是增加了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

记者:杨局长,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为我县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你作为负责人,对实施好新法有些什么打算?

杨俊生:对实施好新法,我们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有信心也有决心,但同时也有压力。说有信心,一是基于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二是我们有一支能征善战的广告执法队伍。三是新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如在查处违法违规广告费用的计算上,曾长期困扰我们的执法工作,新法给予了明确规定,新法一方面规定,广告经营者必须公布收费标准,一方面规定,对广告费用偏低或无法计算的,可处以20万以上罚款;如虚假广告的界定问题,新法既规定了含义,还列举了四种典型形态;如广告准则问题,对象进一步给予增加,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可操作性更强。

说有压力,是因为新法赋予我们的责任重大,还规定了严厉的追责,比如对工商机关要求,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要予以问责,渎职失职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工商部门所执掌的法律中第一次做这么明确和严厉的规定。因此,我们决心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实施好新法。具体措施有:

一是我们将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力度,配足设备,强化措施,加强广告监管。

二是对广告经营者进行培训,增强广大经营者遵守新法的自觉性,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广告活动。

三是加强新法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广泛宣传新法,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对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全程监控、群防群治。

四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