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县城 争做文明市民倡 议 书
为深入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我县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县文明委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从我做起遵规守纪。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履行《绛县市民文明公约》、《绛县市民文明守则》,重礼仪,讲文明,守公德。
从我做起告别陋习。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不乱扔杂物,不乱张贴、乱涂写,不损坏公物;不抄近道踩踏花草,不翻越栏杆或隔离带。
从我做起文明出行。关爱生命,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停车,文明驾驶;排队候车,文明乘车,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
从我做起关爱他人。自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共同营造互相关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用爱心融化隔膜,用文明滋养心灵。
从我做起共铸文明。积极投身"讲文明、树新风"系列创建活动,学先进、争先进,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发展。
文明县城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县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为建设廉洁绛县、和谐绛县、实力绛县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绛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