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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一些地区和部门不够重视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档案收集模式、管理手段、服务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档案干部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一、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党的机关的档案工作,又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既集中管理本级党的机关的档案,又集中管理本级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事业协调发展。

(二)切实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提供条件,提高其执法监督指导能力。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的档案事务,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案件。县级以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档案工作,引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档案工作;积极创建基层档案管理新模式,拓展档案工作新领域。 (一)

绛县档案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