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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专栏之一

开栏语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解读"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县纪委和宣传部联合在本报开设宣传专栏,采用解读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项法规,通过宣传,使全县上下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基本要义,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修订的五大亮点

新修订的《准则》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重要指示,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这是新修订的《准则》最突出的亮点。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紧扣"廉洁自律"

原《准则》"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作为"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新修订的《准则》聚焦"廉洁自律"主题,去除原《准则》中与"廉洁自律"无直接关系的内容,突出"廉洁"和"自律"这两个关键词,强调内在约束要求。

二是坚持正面倡导

原《准则》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8个禁止""52个不准",只明确不能做什么,而对应当做什么缺乏明确规定。新修订的《准则》变"不准"为"自觉",把原有负面清单相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按照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要求,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

三是面向全体党员

原《准则》的适用范围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实现全覆盖,将适用对象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全体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的廉洁自律规范,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四是突出"关键少数"

新修订的《准则》在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基础上,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四个方面,提出比普通党员要求更高的"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规范。

五是删繁就简 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

原《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新修订的《准则》共8条、281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便于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理解掌握和遵照执行。

·权威解读·

为什么说《准则》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

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这个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从党的性质上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作为一个先进政治组织,必须坚持高标准在前。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不想"的问题。修订后的《准则》,在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崇高道德宣示。

《准则》开篇即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向全党、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宣示了我们党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八条规范"提供了一个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便于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进行对照、提高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这些要求,是指引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盏明灯,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就能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力量,旗帜就是形象!《准则》就是一面旗帜,是一面全面从严治党的旗帜,是一面以德治党的旗帜,更是一面宣示共产党人高尚道德的旗帜。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擎这面旗帜,自觉践行我们党倡导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追求,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立身之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形成高尚的人格力量,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从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引导整个社会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尚。

(中央纪委法规室 徐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