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8版(1-2-3-4-5-6-7-8)
中共运城市委关于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0]8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晋发[2011]31号),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努力使机关党建始终走在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筑牢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努力使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基层组织建设前头,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创建文明和谐运城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