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意见
四、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与基本内容
(一)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确保机关党建在六方面“走在前头”即:提高认识,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上走在前头;加强学习,在全面提升素质上走在前头;联系群众,在加强作风建设上走在前头;创先争优,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走在前头;永葆纯洁,在推进反腐倡廉上走在前头;服务中心,在推动转型跨越发展上走在前头。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和加快运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基本内容
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1、创新“五四三”党建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抓党的先进性建设,又抓执政能力建设的“大党建”理念。深入开展以创建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五型”党组织为龙头,建设班子作风好、队伍素质好、高效服务好、团结和谐好“四好”机关(单位)为重点,实现市委、基层、群众“三满意”为目标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通过创建“五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四好”机关建设等主要环节上起保证作用。通过建立民意调研、满意度测评等服务效果评价机制,发现和弘扬先进典型、查处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达到“三满意”目标。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2、拓展党建工作领域和内涵。适应多元化发展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拓展五个工作领域。即,拓展党的工作空间、机关文化内涵、信息评议平台、干部培训领域、党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提升“五型、四好、三满意”创建水平、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思想政治工作创建水平。
扎实开展常规性工作。
3、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突出抓好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1至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建立述学、评学和考学制度,确保党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24学时,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加强党建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党校、讲师团和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和载体。
4、开展“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知识讲座、理论研讨、集体调研、体验学习、外出考察、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提升党员干部素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5、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实行规范标准、量化考核、申报验收、动态管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狠抓整改提高,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