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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使用专项检查

本报讯  近日,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运市卫函字【2016】97号)要求,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了精麻药品督导组,依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对辖区内部分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目前,绛县持《麻醉药品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共有6家。检查组根据各医疗机构的自查报告,通过现场查看、向医务人员提问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事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的处方开具和药品调剂人员、是否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定点采购、是否符合储存和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管理、是否按规定销毁过期和损坏的麻醉药品等。

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均能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成立相应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开展工作,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定点采购,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登记、专用处方“五专”管理,按规定程序销毁过期麻醉药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医疗机构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开具麻醉药品、无麻醉药品调剂资格的人员调剂麻醉药品,未使用统一的专册登记或登记不及时、麻醉药品交接班登记不完整,个别单位药房内的专柜未使用保险柜或未双人双锁管理,医务人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知识知晓率低,未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余液没有收回统一销毁,未要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配送企业送货上门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均予现场指导,并出具了督导意见书,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和人员培训,一周内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卫计局将结合日常监管,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