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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2、加快构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指导和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涉农残疾人扶贫基地等,对接电商平台,重点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电商专区、降低平台使用费用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推动名特优、“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网络营销。以“特色馆”建设为主要载体,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开设第三方电商平台旗舰店,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依托知名电商平台建设区域性电商销售专区,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进行网上分销,构建与传统销售渠道和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引导电商企业和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17年,培育30个电商地方特色馆,推动全省200个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网上销售,发展1000个以电子商务为主要营销手段的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全省拥有“三品一标”的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省农业厅、省商务厅负责)

3、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依托“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店、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农村邮政局(所)、农村电子商务快递服务网点等,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农具等农资产品的电商服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企业的技术优势,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通过网络、手机等提供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加强使用技术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农业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4、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鼓励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健全完善网络购物、代收代发、农品网销、小额取现、信用贷款、缴费充值、票务代购、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水平。(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金融办、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绛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