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须知(六)
医师人员执业注册
办事项目
医师人员执业注册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
实施对象
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拟注册人员
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6、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白底);
7、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
其他情况
1、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3-6个月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医师资格后继续执业的,还应交回原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网上核查——符合条件——发证;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合格发证。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xswst.gov.cn中的运城板块(最下方)行政许可栏中下载使用。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执业(助理)医师聘用证书》;
3、《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办理机构/部门
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359--6524230
邮 编:0436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