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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须知(六)
医师人员执业注册

办事项目

医师人员执业注册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主席令第5号)

实施对象

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拟注册人员

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6、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白底);

7、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

其他情况

1、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3-6个月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医师资格后继续执业的,还应交回原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网上核查——符合条件——发证;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合格发证。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xswst.gov.cn中的运城板块(最下方)行政许可栏中下载使用。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执业(助理)医师聘用证书》;

3、《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办理机构/部门

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359--6524230

邮 编:0436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