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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中组发 [2004]10 号· 2004 年 11 月 1 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入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组织部就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各地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但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为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