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通用航空机场正式获华北民航局批准
本报讯 近期,作为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用航空机场正式获得华北民航局审批,此举标志着我县应急救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大大提升,促进航空产业升级实现质的飞跃。
2014年9月,受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委托,依据《民航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局第215号令)、《民航华北地区通用机场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版)》(民航华北发[2014]12号)、《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2012)等规章,相关部门对《选址报告》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认定,绛县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市东条山西北麓,东部、南部由条山环抱,西部北部构成盆地地形,具备建通用机场的地理条件;通用机场的建设是绛县军民结合航空产业园项目的核心内容,有利于绛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绛县旅游业的发展,符合“绿色绛县”、“文化强县”的经济发展战略;同时符合我国通用航空的发展政策和趋势,评审一致认为绛县建设通用机场十分必要。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在《关于山西绛县新建通用机场场址的审查意见》中提出,经过对《山西省绛县新建通用机场选址报告》中提出的新胜村和小张村两个场址进行现场踏勘和审查,同意新胜村作为绛县新建通用机场的建设场址,并作出了建立临时气象观测场、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与军方和民航有关部门沟通、同时做好场址用地的保护和控制工作等指示。
招商引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