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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建设高速畅通、覆盖乡村、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方式,依托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推动各类电子支付服务渠道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体验店融合式或功能叠加式发展,研发、推广各类特色非现金支付结算产品,为各类农村电商主体提供全程电子支付服务。到2017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入村,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县城、乡镇和重点农村。(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负责)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完善路网结构,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支撑。(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向西”“向下”发展。推动整合交通、邮政、供销、物流、快递企业、商贸流通等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好邮政、快递点多面广、寄递快捷和邮政普遍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构建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电子商务的“最后一公里”。(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3、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支持各类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当地农村产品资源,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培育特色品牌。鼓励电商企业加强与“万村千乡”、邮政、快递企业、供销社、商贸等流通主体的合作,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支持其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要素支撑。

1、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各类培训资源,对机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和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服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培养和带动一批农村创业人员。(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团省委、省妇联负责)

(四)
绛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