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须知(八)
护士人员执业注册
办事项目
护士人员执业注册
办事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条例517号)
实施对象
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拟注册人员
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及复印件(基础学历和高级学历);
5、临床8个月的实习证明;
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照片1张;
8、大专以上学历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省中专毕业生需要提供本省教育厅认可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公立学校资质的红头文件;
9、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试合格。
(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网上核查——符合条件—市卫计委注册发证;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市卫计委注册发证。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xswst.gov.cn中的运城板块(最下方)行政许可栏中下载使用。
办理机构/部门
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359--6524230
邮 编:0436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