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须知(九)
护士人员执业变更
办事项目
护士人员执业变更
办事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实施对象
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士
申报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有原单位,现单位部门盖章);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1份。
注:护士入省变更执业地点或军队护士到地方医疗机构执业,到拟执业地市卫生局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网上核查——符合条件——市卫计委办理变更;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市卫计委办理变更。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xswst.gov.cn中的运城板块(最下方)行政许可栏中下载使用。
办理机构/部门
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359--6524230
邮 编:0436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