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须知(十)
护士人员执业延续
办事项目
护士人员执业延续
办事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实施对象
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护士
申报材料
1、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表》;
2、 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5、 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
(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网上核查——符合条件——审批—市卫计委办理延续;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市卫计委办理延续。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xswst.gov.cn中的运城板块(最下方)行政许可栏中下载使用。
办理机构/部门
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359--6524230
邮 编:0436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