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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须知(十)
护士人员执业延续

办事项目

护士人员执业延续

办事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实施对象

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护士

申报材料

1、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表》;

2、 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5、 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

(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审批程序

申请登记——受理(资料审查)——网上核查——符合条件——审批—市卫计委办理延续;

不符合条件——整改复审——市卫计委办理延续。

示范文本

本申请表从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xswst.gov.cn中的运城板块(最下方)行政许可栏中下载使用。

办理机构/部门

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点

联系地址: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359--6524230

邮 编:043600

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