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本期共4版(1-2-3-4)
王斌虎: 胸怀天平书正义

王斌虎,横水法庭庭长,四级法官。任职以来,他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20件,审结307件,结案率达95.9%,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从挑起横水法庭的重担,王斌虎就牢固树立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自己暗下决心要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审理案件中突出公正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在实践中体现司法为民,通过审判活动实现“三个代表“的精髓。

2014年4月份,王斌虎接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是一位已退休的粮站职工,因为老伴治病无力支付医药费,不得已将原碳素厂老板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为了使老人早日拿到欠款,给妻子治病,他不顾已过下班时间,当即联系并找到被告,向其送达起诉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并直接进行调解。被告起初百般推拖,对其讲明利害,劝其将心比心,最后被告终于同意将欠原告的一万元当场全额付清。当他和同事离开被告家时天已经黑了,老人再三挽留吃饭,被他婉言谢绝。

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王斌虎充分利用每周的业务学习时间,集中学习了民诉法解释、婚姻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之外,并利用业余时间,大量阅读法学书籍,深入了解立法精神,尽快熟练掌握并在实践中大胆加以运用。横水法庭审判人员相对较少,而案件数量又连年不断攀升,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针对这一现象,王斌虎以大局为重,主动担负起重大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

为了减轻群众诉讼成本、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难题,积极组织开展巡回法庭,两年中所承办案件有三分之一进行巡回审理。这样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起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目的。2012年11月份,王斌虎接到一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两年前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年给付被告2000元孩子抚养费。但双方离婚后两年来,孩子一直跟随原告在运城市盐湖区生活并在盐湖区上小学。期间,被告对孩子的生活及学习情况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义务。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享有。鉴于原告离我县较远又不能长时间耽误孩子上学,来此打官司十分不易的特殊情况,王斌虎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让其在家等候。他和同事立即打车赶往被告住所,当场进行调解。通过积极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变更抚养权协议,孩子由原告抚养。

王斌虎经常说,“要时刻谨记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的做人宗旨。审判工作是比较寂寞与清贫的,这就要求法官怜惜职业荣誉,务必清廉如水,方能对得起胸前的天平,身上的法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