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新闻宣传工作
第四节 工会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
3、新闻审稿程序。
全国总工会主席的新闻稿件、图片,由主席办公室审定签发;全国总工会书记处领导的新闻稿件、图片,由其本人或委托审定签发;未涉及全国总工会领导的新闻稿件,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
4、新闻宣传网络管理。
新闻中心负责全国总工会网站新闻网页的日常数据更新与维护,对中工网和中央主要媒体网站的工会网页、频道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5、工会报刊管理。
新闻中心承担工会报刊管理日常事务,指导中国工人报刊协会开展工作,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工会报刊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办报办刊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工作报刊质量的整体提升。
(六)新闻和舆情信息报送制度
1、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和全国总工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采集的需要宣传或应对处理的新闻、舆情重要信息,经核实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提供给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
2、各单位报送的新闻和舆情信息,由新闻中心核实后,作进一步宣传报道和舆情应对处理。重要新闻信息向工人日报、中工网及其他中央媒体推荐。重要舆情信息经核实后列入监测、分析、报告和应对等处理程序。
3、报送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图片、图表、音像资料等新闻和舆情线索。为提高新闻和舆情信息处理效率,所报送的信息,凡在互联网可以查阅到的内容,要详细且准确无误地报送网络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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