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完善“四个机制”强化维稳工作
本报讯 今年以来,绛县司法局以建设“平安绛县”为主线,始终坚持稳定与发展并重,以完善“四个机制”为着力点,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促进了维稳形势的不断好转,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坚持事前防范、建立超前预警机制。首先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提升在作决策、搞改革、上项目中的科学决策水平,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重大事项、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及责任追究等相关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把及时有效地消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尽可能对各种矛盾做到“三早三解决”,即: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将维稳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从总体上谋划,从组织上强化,从物资上保障,做到工作有部署、领导有安排、经费有保障,有力地提高了维稳工作的权重。四是建立维稳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将维稳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个人。严格考核奖惩。
张志善 王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