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背景
① “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卫生与健康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婴儿死亡率由13.1‰下降到8.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6.4‰下降到10.7‰,孕产妇死亡率由30/10万下降到20.1/10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为4.97‰。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服务内容增加到12类45项。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下降到63.4/10万,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基本消除或控制重点地方病危害。初步建立起慢性病防治体系,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网络不断完善。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推广血液筛查核酸检测,血液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成功防范和应对人感染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
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扎实推进。
“十二五”卫生与健康事业有关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②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出生人口素质有待提高。老龄化进程加速,城镇化率不断提高,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
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等疾病威胁持续存在。境内外交流的日趋频繁加大传染病疫情和病媒生物输入风险。
大气等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要求卫生与健康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发展目标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① 卫生计生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取得积极进展。
②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③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消除一批重大疾病。
④ 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全覆盖,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⑤ 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主要公共卫生发展指标
主要任务
1、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①推进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慢性病和精神疾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机制。
②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优化防控策略,建立以基层为重点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加强国家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覆盖全国15%以上的县(市、区)。加强脑卒中等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种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早诊率达到55%,提高5年生存率。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逐步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将口腔健康检查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亿人和3500万人。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
③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艾滋病检测、干预和随访,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将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开展肺结核综合防治服务试点,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患者全程治疗管理。有效应对霍乱、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消除麻风病危害。建立已控制严重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加强境外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推动口岸疑似传染病旅客接受免费传染病检测,严防外来重大传染病传入。
④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和干预试点,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高。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⑤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脊灰灭活疫苗替代工作,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防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逐步将安全有效、财政可负担的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改革完善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机制,加强疫苗冷链管理,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严禁销售非法疫苗。
⑥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加强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控制,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保持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克山病和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和饮茶型地氟病危害。
⑦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加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提高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危害控制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能力。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
⑧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突发急性传染病综合监测、快速检测、风险评估和及时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监测预警水平、应对能力和指挥效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响应率达到95%以上。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并完善国家生物安全协调机制,倡导卫生应急社会参与。
2、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
①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40%,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比例提高到5%。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为重点,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90%以上的乡镇。科学防制病媒生物。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和风险评估。
②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开展健康城市综合示范建设,形成可推广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创新社会动员和群众参与工作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活动。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效果评价,实现科学、动态管理。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提高农村居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基本建立,建成一批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示范村镇。
③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科普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加快控烟立法,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5%以下。
④增强人民体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场地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5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