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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农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绛政办发【2014】11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绛县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要求

1、稳定从事农业生产或服务3年(含3年)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职业农民;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初中学历;

4、自愿参加认定。

5、参加过市、县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学员

二、职业道德素质

热爱农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环保、生态发展意识,有帮助带动其他农户共同致富的责任感和意愿。

三、专业技能水平

1、接受过新型职业农民系统教育培训和其它培训;

2、具备现代农业理念,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应对市场变化,实践经验丰富;

3、具有经营管理能力,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四、生产规模

1、生产经营型

(1)种植专业合作社及涉农公司

种植粮食作物100亩以上者;

种植各类蔬菜30亩以上者;

种植各种药材50亩以上者;

育苗繁育5亩以上者;

水果栽植10亩以上者;

干果种植10亩以上者。

(2)养殖专业合作社及养殖公司

养殖鸡4000只以上;

养殖牛20头以上;

养殖养100只以上;

养殖其它动物根据情况确定。

(3)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2、专业技能型

农业工人:年上班八个月以上者;

农业雇员:年收入2万元以上者。

3、社会服务型

农村信息员:年收入5万以上者;

农村经纪人:年收入10万以上者;

农机服务人员:合作社有15台以上农机具。

五、经营效益

1、单位面积效益在本乡镇或全县领先;

2、总体效益在本乡镇或全县是较大的;

3、示范效益带动效果好;

4、当地群众公认度高。

六、绛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程序

1、自愿申请——提交申请书,写明申请理由、从业经历、产业发展、今后方向等四个内容。

2、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

3、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员手册里边的学员信息和考核结果复印件

4、由培训机构、村委、乡镇或合作社进行推荐,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

5、根据考核量化表打分、实地查看。

6、对认定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7、对公示无异议的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