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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23日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绛县人民法院院长张高峰所作的《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绛县县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两乡五区”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