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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天下第一县”
◎ 柴广胜

“天下第一县”的提出,源自公元前543年发生在晋国的一件事情:当时晋国的晋悼夫人(晋平公的母亲)征用了许多民工为其娘家杞国(今河南杞县)筑城,完工后,晋悼夫人宴请民工代表,发现其中有一个来自绛县的老人,就问其年龄,老人诙谐的作了回答。这个故事在《左传》中记载的原话是:“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于食。”这里提到的绛县,是我国历史文献中出现的第一个县名,2005年9月21日,研究地名的学者卢润杰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撰文把晋悼夫人的故事公诸报端,由此,揭开了尘封数千年的历史幔帏,绛县也因此被国家权威级的媒体称为“天下第一县”。

县制之前,各诸侯国普遍实行的是分封制,由于晋献公八年(公元前669年)晋国发生了“聚(今绛县南城村车厢城)杀群公子”事件,导致晋国公族短缺,分封制无法实行,于是便在晋国国都所在地的绛县首先建立新的行政管理体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推行了郡县制,这是公元前221年的事,离晋国出现绛县记载的公元前543年已经过去322年。

在晋国开始建县时,其他诸侯国也有县字出现,目前有争议的是河南息县(息县古代属楚国)。晋国和楚国谁先设县,史料无从考证。《左传》中于公元前478年追记了楚国曾经发生的一件事情:公元前684年,楚文王灭了申国和息国后,命申国战俘彭仲爽为令尹,“实县申、息”两地。这里的县只是一个机构,并不像绛县一样地处京畿要地,作为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而设置的。申、息处于楚国的边境地区,楚文王命彭仲爽管理申国和息国所在地区的目的,重在“实”。“实”在《说文》中的解释是“以货物充于屋下是为實”,这里的县是同时管理申、息两个地区的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军队筹集粮草。令尹为楚国掌军政大权的最高长官,相当于宰相,并不是一个县的行政长官。由此可见,“实县申、息”的“县”与“绛县”的“县”的指向有着本质不同。

《左传》中记载了绛县的多个官职,其中绛县的行政长官是“大夫”,历史学家认为,春秋时期,县是直属于国君的一个行政区域,县行政长官一般称为大夫。这说明公元前543年时,绛县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与现代“县制”相类似的行政管理机构了。设县的年代比公元前543年还要早,而且直接影响了2500多年来县制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