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8版(1-2-3-4-5-6-7-8)
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

2.2 离开感染或可能感染场合无害化处理地点

2.2.1 工作完成后,对场地及其设备进行彻底消毒

2.2.2 在场内或处理地的出口处脱掉防护装备

2.2.3 将脱掉的防护装备置于容器内进行消毒处理

2.2.4 对换衣区域进行消毒,人员用消毒水洗手

2.2.5 工作完毕要洗浴

3、饲养人员

3.1 饲养人员与感染或可能感染的禽鸟及其粪便等污物品接触前,必须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穿防护服和胶靴

3.2 扑杀处理禽鸟和进行清洗消毒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物品

3.3 场地清洗消毒后,脱掉防护物品

3.4 衣服须用70℃以上的热水浸泡或用消毒剂浸泡,然后再用肥皂水洗涤,于太阳下晾晒

3.5 胶靴和护目镜等要清洗消毒

3.6 处理完上述物品后要洗浴

绛县畜牧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