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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

本报讯 6月10日是全国首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年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主题为"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口号为"保护非遗——在生活中弘扬,在实践中振兴""保护传承非遗,展现生活智慧""活力社区,活态非遗""振兴中国传统工艺"。当天,县文化局局长都俊杰、局工会主席吉永红等在县电影院广场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非遗知识。

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6年起,国务院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设立为"文化遗产日"。文化部每年都在"文化遗产日"前后开展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宣传非遗保护,为非遗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2016年国务院将"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凸显了国家对文化和自然遗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宣传文化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基本方针,对全县10个乡镇205个行政村全面普查和田野调查,努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动态性,在挖掘中求发展,在利用中重保护。共收集各类信息142项,500余条,县政府于2008年和2011年二次分别予以公布,并逐级上报审批,现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省级6项,市级10项,其中"尧的传说"列入国家级保护项目、"绛县飞龙"走出国门,赴日本进行表演,并参加了举世瞩目的第十一届亚运会和香港回归大型开幕式表演,绛县布扎虎、山核桃工艺品在世博会、农博会展出并获"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