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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为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大力弘扬传承中医国粹,让《中医药法》能够让更多辖区居民了解。绛县社区服务中心于6月16日~7月7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宣传栏展示等方式在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积极向过往居民宣传《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展示中医药的悠久历史和独具特色的医疗健康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知晓《中医药法》,正确认识中医药,科学利用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传承中医国粹,促进人民健康。为《中医药法》的正式实施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宣传活动,旨在弘扬祖国的传统中医药文化,提高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提升日常的饮食调护,促进人民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