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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县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

本报讯  7月26日,我县召开县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相关部门代表、专家、新闻媒体及消费者代表等参加听证。会上,县住建局作为申请方代表介绍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县物价局作为监审方代表就污水处理费的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和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我县县城居民污水处理费的现行价格为2010年市物价局批复的价格,至今已执行七年。经过多年的运营,特别是近几年来社会物价的不断上涨,人工及材料费用也随着社会水平不断增加。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的实际情况,需提高我县县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结合县物价局提出的三个调价方案,与会代表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我县城区污水处理费价格的调整表示理解和支持,认为调价方案一提出的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35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提高0.2至0.4元,既符合国家政策,又在居民的承受范围之内。

县物价局负责人最后表示将对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进一步对方案进行完善,报县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