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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8.8.3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

8.8.4 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

8.9 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8.9.1 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

8.9.2 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30年

9 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9.1 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

9.2 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

9.3 人事任免文件永久

9.4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9.4.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

9.4.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

9.5 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9.5.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9.5.2 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

9.6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

9.7 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

绛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