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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竹难书的日军暴行

抗战期间,日军在绛县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其罪行主要有:

(一)制造重大惨案,屠杀无辜百姓

日军侵绛期间,所到之处肆意杀戮,狼烟四起,尸横遍野,罄竹难书,绛县人民经历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

1938年10月26日,日军数十人窜扰董封村,村自卫队徐玉田等六人,刀劈日宣抚官,砍杀小队长。日军千余人来村血腥报复。砍杀王永业老人,枪杀米北海老人,秦三子遭毒打后被刺杀,董甲子母子碎尸于庭院,幼儿崔成和贾随被肢解,全村未及逃离的13人,全部遇害。日军焚烧房屋900多间,枪杀耕畜30多头。

同年12月1日,日军于增村附近遭国民党15军伏击。翌日,日兵百余人包围增村,抓捕无辜军民43人,在土地庙前,用机枪扫射,40人中弹身亡,3名幸存者被发现后又被刺杀,为掩盖罪行,日军把全部尸体焚烧掩埋。

1939年3月21日,日军向董封村国民党15军进攻,15军不战而退。进村后,日军疯狂屠杀。村民王登甲被当作活靶射杀,农民张耀福被碎尸,焦忠保被推至坦克车下压死。全村50余人惨遭杀害,1000余间房屋化为灰烬,80余头耕畜被枪杀。

绛县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