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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简介

2、申报批复阶段。主要包括下达投资指标、编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三个步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下达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和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通知,省级农发机构据以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国家农发办主要批复土地治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开发范围、任务及投资额等。省级农发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的批复向下批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3、项目实施阶段。该阶段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与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程序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其中: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由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进行监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及农村集体、农民自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应推行公示制。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财政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

4、验收管护阶段。主要包括项目验收和工程管护。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情况,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及农民筹资投劳情况、资金使用和回收落实情况,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般由省级农发机构进行验收。国家农发办对项目竣工验收每3年进行一次考评。

土地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绛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