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8版(1-2-3-4-5-6-7-8)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省治超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继续把治超工作列入本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安排,并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法切实履行好治超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好本行政区的治超工作。要把治超工作经费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确保拨付到位,保证治超工作日常监管、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和运营、源头治超、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的正常进行,坚决杜绝以罚养人、趋利执法等现象。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治超工作中应负的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并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治超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全方位打击和治理。

绛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