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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3月26日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绛县人民法院院长张高峰所作的《绛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的新使命,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司法改革、智能化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两乡五区”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绛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