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共16版(1-2-3-4-5-6-7-8-10-11-12-13-14-15-16)
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3月26日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双良所作的《绛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两乡五区”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绛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