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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

6.2屠宰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生猪进行验证查物,合格后方可入厂/场屠宰。检疫合格并加盖(封)检疫标志后方可出厂/场,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3种猪异地调运检疫

跨省调运种猪时,应先到调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调出地按照规范进行检疫,检疫合格方可调运。

到达后须隔离饲养14天以上,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监督管理

6.4.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疫情扩散。生猪及产品凭检疫合格证(章)和畜禽标识运输、销售。

6.4.2生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