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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巩固治超成果,彻底根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难点问题,维护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全面完成全年治超目标任务,市治超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的要求,按照《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223号令)、《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224号令)的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5号)有关规定,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巩固治超成果,推动全市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技化建设,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治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多方合作、统一行动、不留死角”的原则,彻底整治各种形式的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努力实现所有公路无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的目标,使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根治。完善治超长效机制,落实科技治超三个“全覆盖”建设要求,全面完成

治超工作目标任务。

三、整治重点

(一)坚决取缔非法储(售)煤场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修理厂、无证无照汽车维修点;整治砂、石料场等非煤货源点的经营行为。

(二)坚决打击货运源头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以及车辆二次驳载的行为。

(三)坚决打击无牌无照、大吨小标、非法改(拼)装车辆以及车厢加高马槽上路行驶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在建工程施工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的行为。

(五)整治在科技治超三个“全覆盖”建设上实施不力的单位和未落实科技治超工作目标的源头企业违规经营行为。

(六)整治对治超工作重视不够,监管缺失,经费不落实,超限超载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

(七)整治货运车辆非法所有人、使用人、驾驶人违法违规

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

绛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