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上一版     本期共8版(1-2-3-4-5-6-7-8)
运城市依法整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方案

四、职责分工

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交通运输、公路、公安、工商、经信委、煤炭、国土、质监、环保等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治超主力军作用,围绕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治理重点,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细化责任,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切实堵塞引发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交通运输系统。交通运输、公路、高速、三门峡大桥管理处四个部门要充分发挥治超主力军作用,全力投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好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称重检测和处罚工作;积极推进治超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实现站(点)治超信息联网。各公路超限检测站对经称重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卸载、处罚;高速公路入口治超检查点、计重收费站,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及时移送属地治超办处理。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落实货运源头企业巡查、派驻制度,加强对政府公示的合法货运源头、源尾企业的有效监管,确保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不出厂、不上路。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安排必要警力,加强专项行动期间各种应急事件的处置管理。同时,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有效的堵截查扣;对发现的非法改(拼)装、无牌无照、大吨小标的车辆要依法打击;对发现的非法拼装车辆依法没收销毁;车厢加高马槽的车辆坚决拆解恢复原状;对发现的无证驾驶人员依法查处。派驻超限检测站的交警人员,要坚决维护站(点)的交通、治安秩序,保障车辆检测工作的快捷有序进行,对绕道、闯卡、聚集堵路的行为要依法打击,保持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同时对违法超载的机动车驾驶员,根据超载行为,给予相应的记分处理。

绛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