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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3.人员及物品消毒

3.1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

3.2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

4.山羊绒及羊毛消毒

可以采用下列程序之一灭活病毒:

4.1在18℃储存4周,4℃储存4个月,或37℃储存8天。

4.2在一密封容器中用甲醛熏蒸消毒至少24小时。具体方法:将高锰酸钾放入容器(不可为塑料或乙烯材料)中,再加入商品福尔马林进行消毒,比例为每立方米加53ml福尔马林和35g高锰酸钾;

4.3工业洗涤,包括浸人水、肥皂水、苏打水或碳酸钾等一系列溶液中水浴;

4.4用熟石灰或硫酸钠进行化学脱毛;

4.5浸泡在60-70℃水溶性去污剂中,进行工业性去污。

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