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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年货市场规范管理的通告

2019年春节将至,为了繁荣节日市场,规范城市管理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繁荣和谐的节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2019年春节期间县城年货市场规范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马路市场,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兜售物品和其他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

二、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县城设置三处年货便民市场:城西煤气站农贸市场、城东倗国路农贸市场、紫金市场。

三、进入市场的年货经营者,应遵守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规范管理要求,保证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准超出摊位核定面积经营;

四、加强年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占道经营、强买强卖、假冒伪劣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五、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年货市场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腊月初十)至2019年2月19日(正月十五)。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绛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